• 郑州
您的位置: 法制网 > 仲裁 > 仲裁知识 > > 详情

哪三种情况不适合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4的可以提前还款吗?提前还房贷收取还款补偿金合法? 全球微资讯

来源: 法制法律网 2023-06-12 11:16:05
提前还房贷收取还款补偿金:

1、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提前还款除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因此购房者的提前还款行为会使得银行原本可以定期收取的利息无法再实现,该笔提前还款补偿金则是对银行的利息补偿。

2、虽然法律上允许银行收取补偿金,但根据民事自治原则,具体还是得看贷款合同约定,没有约定而收取是违法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哪三种情况不适合提前还清住房贷款:

1、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4的

等额本金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还款期已达到1/4的,此时月供的构成中本金开始多于利息,此时提前还款不利于有效节省利息。

2、等额本息还款已到中期的

如果使用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且已进入还款中期(贷款30年,已经还款15年左右),所偿还的更多是本金,能够节省的利息有限,提前还款意义不大。

3、用公积金贷款的,或者贷款时有折扣的

由于公积金贷款利息较低,通常为3.25%,所以提前还款的意义不大,除非有购置第二套房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否则不建议提前还款。

标签: 提前还房贷收取还款补偿金 不适合提前
温馨提示: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

相关知识推荐
操作
分享
15037178970

公众服务

法制网公众号

快速找律师 / 免费咨询

查法律知识 / 查看解答 / 随时追问

律师服务(工作日8:30-18:00 ,非工作日请QQ留言)

律师加盟

律师营销服务

在线客服:

加盟热线:

律师营销诊断

营销分析 / 回复咨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法制法律网,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16495号-2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39 674 669@qq.com